“互联网+”绿色化 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2015-09-06网络周宏春0
在新一轮全球技术革命中,互联网发展之迅急,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出乎科学家和一般人的预料。美国在1980年启动“2000年美国”研究时,没有预测出互联网会发展如此迅急以致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2000年的中国”研究也没有预测到这一趋势和影响。而今,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带来了新一轮产业革命。德国工业4.0显示的技术水平令人咋舌,但智能化如果运用不当后果难以控制,媒体报道的机器人伤害一线工人的事件,为智能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我国“互联网+”融合发展的11个重点领域,分别是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600869,股吧)、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这些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或贴近人民群众,或创新变革潜力巨大,也是互联网能够发挥关键作用、融合大方向清晰、指导性非常明确的领域。《指导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构建包容环境、开拓国际市场等多方面突出保障措施,期望加快形成需求拉动、创新驱动、产业带动、政企互动的“互联网+”发展新格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绿色化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概括,覆盖了传统产业绿色化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其目标是天蓝水清地绿,既是过程也是结果。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基本途径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目标是美丽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互联网+”,是一种思维模式、是技术工具、是交流平台,说到底是互联网技术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的延伸和融合。从中国实际出发,就是要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培育新的增长潜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化是一个哲学问题,是一个发展路径问题,需要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随着“互联网+”向产业的延伸,各级政府的有力推广将会使公共资源的利用更加高效,产业由褐色向绿色转变,生态环境更加宜居。搭上“互联网+”平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将形成革命性的技术、新的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物联网、大数据等深度开发应用将带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向技术手段智能化、参与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的“互联网+”绿色生态任务,主要包括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动态监测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并落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监测是数据的主要来源,数据是研判资源环境形势、预测变化趋势、解决紧迫资源环境问题、评价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基础。《指导意见》提出,针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要素,利用多维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地图等技术,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逐步实现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在公共财政投入的支持下,我国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发展迅速。中国科学院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积累了大量信息。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在约7000个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监测自动设备,开展了国家、省(区、市)、地市三级污染源监测中心并联网工作;2012年环保部启动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等部门,都建有自己的专业监测系统,一些监测项目持续了几十年时间。另一方面,我国各系统监测数据不全面、不系统;统计口径不统一,公布数据不一致,影响政府公信力;缺乏数据库建设的通用标准,大多数据库没有联网成为孤岛、“死库”;现有信息用户主要是政府,公众获得数据难度大,手续复杂;数据库资源的二次开发和信息服务不够,缺乏对资源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和处理预案。所有这些,亟待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能力建设。
因此,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整合资源加强集成,提高资源环境要素动态监测能力,十分迫切。一是制定规划,明确分工,扩大监测领域,优化布局,形成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主要生态要素的全国统一监测体系,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立体监控系统,提升监测能力。二是整合、集成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实现互联共享。统一监测标准和精度,构建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动态信息查询与服务平台,解决以往资源环境监测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共享的问题。三是建设形成制度安排,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和系统的管理,鼓励第三方承担相关监测任务,但信息发布应当由权威部门决策,以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是大力发展智慧环保。《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将企业环保信用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构建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重视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完善和提升了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等。然而,智能环保的应用以政府部门、机构或企业的环保信息披露为主,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的环保诉求。虽然一些天气预报类APP推出用户随手拍和上传天气情况等功能,但用户参与度远远不够。互联网在如垃圾车运行路线的选择、生活污水的处理等方面,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技术还有很大空间。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环保感知技术向微型化、生活化方向拓展前景十分广阔。
因此,发展智慧环保,一是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提升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的作用,提高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交互能力。二是建立环境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机制,推进区域性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制定完善的生态环境信息数据交互共享标准,并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服务。三是加强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将“互联网+”与环保产业的融合重点放在信息发布、互联互通和分享上是不够的,还要以此提高环保装备、药剂和服务水平。例如,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只能将污染物由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而污水具有可开发的潜能,可以转变为一个资源、能源工厂。国外已经将“水处理概念厂”付诸实践。例如,戛纳的一个污水处理概念厂,配备4000平方米的太阳能光电板,所发的电除自用外还能供给周围居民使用厂房覆盖上绿色植物,配合戛纳地区海滩风光放置一排蓝色太阳伞,组成一个“自然景观”。这也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等5位院士提出的新型城市污水处理厂构想,目的是满足水质可持续、能源自给、资源回收和环境友好等方面的要求。
三是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指导意见》提出,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加快推进汽车保险信息系统、“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和报废车管理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互联互通,为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和便民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利用商品运输的逆向物流平台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成本、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乃至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内在这方面已有大量的实践。例如,在电子电器回收方面,“E环365”通过搭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服务信息平台,可为社会提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信息服务,引导大家自觉将废旧电子产品送到正规渠道回收利用。在生活垃圾回收方面,杭州部分城区开展“一户一码”试点,居民在垃圾袋上需粘贴带有“二维码”的贴纸,只有通过扫描二维码才能打开垃圾房门投放生活垃圾。还有部分企业开展特定废品回收,也取得积极进展。
然而,利用互联网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总体进展并不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原因,由于废旧物资价值(无论是使用价值还是剩余价值)不大,居民家庭采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热情不高,也有主观原因,由于互联网使用主体是年轻人,而家庭中卖废品的主要是中老年人。更主要的是,在城市能收到废品的小区基本由来自不同地区的进城农民工承包,收什么、收的废品卖给谁、能卖多少钱等,个体回收者心中有数,赔本的废品回收没人干。换句话说,由于社会回收体系的成本低廉,利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搭建的回收平台在目前阶段的我国还没有竞争力。可以预期,随着我国劳动力供给的下降,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废品回收前景广阔,但需要探索商业模式。
因此,要探索“互联网+废品回收”的路径及模式,克服急于求成和浮躁心态,支持智能回收、自动回收机等新型回收方式的发展。应借助互联网平台与回收体系的融合,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一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 (可以是逆向物流)的融合,搭建科学高效的逆向物流体系,推动相关企业自动化、精细化分拣技术装备升级。鼓励企业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提升可回收资源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二是支持电子废物流向跟踪及城市废物回收平台搭建,创新回收模式,提高回收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改变传统回收“小、散、差”的状况。三是完善废品回收利用政策,梳理现有优惠政策,形成合理的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的比价,提升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以及中低价值废品的回收水平,并为循环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指导意见》要求,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资体系,支撑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废旧物资在线交易发展迅速。正如美国的ebay一样,Feijiu网、5R网、爱废品网等平台纷纷推出微信公众号和APP应用,以满足移动互联网用户对废旧物资交投需求。国内首家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回收APP“再生活”已经上线,覆盖北京市近300个社区,日均上门回收废品近10吨,提高了用户参与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废弃物回收面临效率低、公众参与少等难题。“互联网+”在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层次仅限于交易环节,向回收过程和再利用环节渗透依然不够。目前,我国的拆解和回收再利用主要还是通过人工拆解或者物理和化学方法回收,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仅仅作用于废弃物的交易环节。未来,通过物联网技术在回收零件或产品的可追溯,提升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分离效率,甚至应用于废弃物回收的全过程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因此,要进行在线交易和商业模式创新。一是大力发展废弃物在线交易,提升电子商务在废弃物回收中的应用。二是创新在线交易模式。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支持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积极拓展在线定价、O2O、微店等线上线下结合的经营模式,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
“互联网+”绿色化,仅停留在“末端”是不够的,而要延伸到整个社会生产生活全过程各环节,与传统产业绿色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顺应“互联网+”世界趋势,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一是夯实发展基础。包括硬件基础、数据基础和应用基础。应加快实施 “宽带中国”战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促进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费用,使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都能用上互联网。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构建未来网络创新试验平台、工业互联网网络架构、开放式国家创新试验验证平台。实施大数据、云计算等工程,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强化应用基础。完善无线传感网、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应用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
二是加快制定融合标准。一类企业做标准,已经成为专家共识。应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引导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应用,从试点做起逐步积累形成标准。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应用的工控系统、智能专用装备、智能仪表、智能家居、车联网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增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
三是推动数据资源开放。研究出台并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显著提升国家大数据开发利用和掌控能力。建立国家政府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出台政府机构数据开放管理规定。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简化手续,公共信息尽可能免费开放,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
四是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加快 “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法执行力度,严格查处信息领域企业垄断行为,营造互联网的公平竞争环境。
六是提高公众参与能力。鼓励公众通过微博、微信、QQ等应用平台,增强体验性、互动性,分享自身参与的体验,并带动更多的人加入活动,实现“影响一个、带动一批”的放大效应。利用互联网的理念、思维、方法,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互动,上下左右联动的全民参与机制,以及全民参与、全员监督、各尽其责的动员机制。鼓励公众改变生活方式,提高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迎接生态文明的早日到来。
(作者: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责任编辑: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