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劳工标准
2010-06-080
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劳动关系是工业化时代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准。国际劳工组织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1946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合作;改善劳动条件;扩大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卫生;获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和维护社会正义。”
我们所说的“国际劳工标准”一般就是指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通过的处理全球范围劳工事务的各种原则、规范和标准,它们形成了以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劳工制度。国际劳工标准的出现和发展,对人类社会进步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国际劳工标准按其内容可分为下列各类:
(1)核心劳工标准,包括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废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动、有效地废除童工劳动、同工同酬以及消除就业与职业歧视。
(2)劳动专业类标准,包括促进就业、社会政策、劳动管理、劳资关系、工作条件、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约。
(3)针对特定人群的标准,包括关于妇女、童工和未成年工、老年工人、残疾人、移民工人、海员、渔民、码头工人、家庭工等特定人群的公约。
责任编辑:曹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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