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产品环保责任条例》
2011-07-27来源 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全球网络中文门户
环保责任概念
说到废物管理,「物尽其用、废物利用、循环再用」概念早已家传户晓。多年来,这是我们透过公共教育推动减废的三大原则,英语以3R作口号,简明易记,还有效地提醒市民,香港的废物生产量过高,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是除3R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第四元素 — 责任。香港三个堆填区满溢之期转瞬将至,废物量则不断增加,要化解当前危机,唯一方法是香港社会上每一成员,包括消费者和制造商,从今天起承担责任,共同减少废物。
产品环保责任
在2005年12月, 政府当局发表《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 ( 下称 "《政策大纲》"), 提出一套策略解决严峻的废物问题。生产者责任计划是《政策大纲》内一项主要政策工具, 透过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和「环保责任」的理念减少废物, 并把有用的物料回收和循环再造。在生产者责任计划下, 制造商、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须分担回收、循环再造、处理和弃置废弃产品的责任, 以期避免和减少有关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环保责任条例
《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于2008年7月10日经立法会审议通过,为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并以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作为该条例首个生产者责任计划。 购物胶袋环保征费旨在提供经济诱因,鼓励市民减少滥用购物胶袋。
责任编辑:ss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