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莱钢的“农民意识”
2006-03-13来源 《责任竞争力》作者 李明秀 刘传佳
问题
莱钢独处泰沂山区,厂中村、村包厂的特殊厂情使莱钢必须树立牢固的“农民意识”,考虑如何保护农民利益,实现“三农”与莱钢的共同、和谐发展。
莱芜是一个多山地、丘陵,土地资源极为贫乏的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25亩。土地是农业和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村经济的主要来源,可是近年来,随着莱钢的迅速发展,不得不占用越来越多的土地以扩大生产规模。虽然在征地之前,企业与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进行了磋商,并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予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毕竟是有限的,它不能满足农民长期、多样化的需求。如何妥善处理企业与农村、农业、农民的和谐关系,带动“三农”的同步发展,以稳定、造福一方百姓,成为又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解决方案
加强环境建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多年来,莱钢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维护区域内生态平衡、提高广大职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始终坚持“三同步”原则,使环保项目和生产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累计投资上亿元建设了一大批环保设施,实现了与工艺流程的匹配。并于2001年成功建立了国际先进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实现了环保管理与国际接轨。
自2000年以来,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并实施了《莱钢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纲要》,共投入9.02亿元资金系统治理生产、生活环境,并围绕”生态莱钢”建设实施了碧水蓝天工程,为“三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首先,莱钢进行了发轫于循环经济“水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的生动实践:企业掏钱、农民植树,修坝、绿化、涵养水源,莱钢先后投资8400万元进行小流域治理,投资1.7亿元实施用水工艺全程改造。焦化厂、锻压厂等主要生产单位实行软水封闭循环、分水串级使用,以减少新水用量,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其次,积极应用世界先进实用的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对主要生产工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配套改造,他们引进了高炉“全干法”煤气净化技术、图拉法炉渣处理技术、转炉烟气净化回收技术、铁水在线脱硫、扒渣技术等当今世界十大先进技术应用于生产之中,大大降低了工业废物、废水、废气的产生,进一步净化了区域环境。
再次,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工业生态学原理,在莱钢内部各生产工序及其相关企业群之间,采用无废或低废生产工艺,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通过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搭建有序流动的物质链、能源链,达到能源高效利用、废物减量循环、环境优美、效益稳步提高的绿色生产目标。
坚持集约用地
坚持集约用地,关键是提高建设用地投入产出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在大型H型钢项目建设中,莱钢正确处理用地与建设发展的关系,坚持走资源节约型道路,严格按照建设用地集约使用的原则,保证了工程建设用地需求,提高了土地集约化水平。
首先,在建设用地指导思想上,坚持不占耕地、不拆民房。在项目选址时,为了节约使用土地资源,减少农民的损失,与莱芜市和钢城区政府共同协商确定,把大型H型钢系统选在了银山北麓的山坡上,工程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全是非耕地,地势起伏不平,土质贫瘠,沟壑交错,大多裸岩地貌,场平工程开挖难度很大。整个工程开挖山石土方量2300万立方米,强夯和柱基面积达30%,仅此一项莱钢就多投入资金7亿多元。
其次,在工程主体项目建设中,坚持节约用地,紧凑工艺布局,对建设用地精打细算,在用地深度和广度上做深做透,采用提高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等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向空中、地下立体式延伸,坚持集约化使用用地。大型H型钢工程建筑密度达到0.7,投资强度321万元/亩。
第三,在工程配套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深度挖潜,节约用地”的原则,凡是在老区经过拆旧建新、挖潜改造能够使用的土地,在工艺结构和工序成本合理的情况下,尽量规划在老区建设。
第四、用足用活政策,切实保障被占地农民的利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既然被占地农民为莱钢的生产经营建设做出了贡献,就应该享受到莱钢建设发展的新成果。为此,企业在理念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设身处地为被占地农民着想,将国家政策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保证了农民的生活,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1、在建设用地补偿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征地补偿政策,在莱钢建设资金高度紧张的情况下,首先保证了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补偿、人口安置费和农民的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各项费用及时兑付,一分不欠。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是被占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组织能够承担的工程项目,优先安排他们承揽施工任务。近年来,不包括零用工在内,与当地建筑安装企业直接签署工程施工合同额1.2亿元。同时,积极协调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在工程分包时优先照顾当地集体企业,尽量安排农村劳动力在工程建设中通过自己的劳动得到实惠,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生活负担。
3、在吸收社会劳动力方面,加大对被占地农民的倾斜力度,认真做好青壮年劳动力的安置工作。近年来,通过实行企地联手培训,提高劳务用工素质,先后分7批次招收农民合同工1280人充实到莱钢生产一线,切实解决了就业压力,提高了农民收入。目前,仅钢城区在莱钢务工的农民达到2.5万人左右,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劳动力转型就业问题。
4、在改善被占地老年人生活保障方面,协助地方政府建立了被占地村(居)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随着大型H型钢系统项目的陆续达产投产,莱钢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相应的地方财政收入也逐步提高,增强了地方政府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的财政支付能力。目前,钢城区财政每年列支100余万元,给予被占地农村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切实解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 为农民增收多创条件
“三农”的核心是农民,莱钢不断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仅2004年就吸纳10000多名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位于莱钢厂区的莱芜市里辛镇共有农村剩余劳动力19000多人,有75%以上实现了就地转移,仅向莱钢大H型钢项目就转移劳动力3180人,增加农民年收入2500多万元,全镇人均增收700元。在此基础上,莱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为繁荣农村经济培植新的增长点。近几年,莱钢在物流储运、耐火材料、钢铁深加工等领域主动向地方转移部分项目,为农村发展配套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莱钢周围的五个乡镇全力打造”钢”字号特色经济,依托莱钢发展各类炉料供应企业260余家,钢材生产加工企业600余家,钢材销售企业210余家,围绕钢铁精深加工、莱钢“三废”利用、莱钢物流业等新发展“吃钢咽铁”项目100个,以泰达车库、粉未冶金、C型钢等为主的32个投资过千万的骨干项目,钢铁加工能力已达140万吨。
(四)以优秀文化辐射农村,带动农民生活方式的新变化,促进了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
莱钢三十年的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企业文化,特别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企业文化,一些核心理念被莱钢职工接受的同时,也无形中影响和带动了农民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为培育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发挥了良好的引领作用。
成效
环保效益
环境显著改善,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对所有的燃煤设备进行彻底改造使莱钢的烟尘、粉尘排放量在2003年基础上再削减60%,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5%,每年大气环境质量70%的天数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社会效益
截至2004年底,莱芜市在钢铁链上的从业人员达10万人,为钢铁链服务的人员达30多万人。仅去年就转移农村劳动力2.2万人,其中有60%转移到了钢铁链上就业,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内外并举、以内为主”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路子。
H型钢生产基地的同时,也极大地带动了地方招商引资快步推进,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第三产业蓬勃兴起,经济运行质量迅速提升。
大型H型钢系统通过集约用地,减少用地1800亩,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熟料,与用黄土做主要原料相比,每年减少30多亩用地。这些措施都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效益并且解决了土地资源贫乏与企业发展的矛盾。实现了三农与企业的共同进步、和谐发展。
由于采用了节能技术对主要生产工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配套改造,莱钢的能耗指标持续进步。2004年吨钢综合能耗达到 693.98kg/t,比上年同期降低4.86kg,比2000年降低 196.08kg。
经济效益
初步形成以钢铁为核心的由钢结构、粉末冶金、矿渣水泥等组成的产业链,莱钢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率达95.61%,价值量3亿多元;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熟料,每年可利用粉煤灰6万吨,年创经济效益300多万元;实施冶金废水零排放工程,新水消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04年达到吨钢消耗 3.5立方米,水的循环利用率提高到96.77%,年节水总量1088万立方米;目前,莱钢已有多种产品被认定为综合利用产品,根据有关优惠政策,这些产品每年可免税2000多万元。有效的环保工作、良好的环境既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了莱钢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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