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丝绸(集团)公司:联结30万农户勇闯国际市场
2009-11-27来源 《责任竞争力》作者 汤康
简介
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是以生产、经营茧、丝、绸及服装纺织品为主,集农、工、商、贸、科研、教育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年进出口额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为历年全国进出口企业最大200家之一。集团公司成立五十年尤其是1982年贸工农一体化改革以来,坚持以出口为导向,扩大对外贸易,组织茧丝生产和丝绸、服装纺织品生产。现已发展成为年进出口总值17亿美元、生产蚕茧3万吨、总资产三十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
问题
蚕业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传统产业,分散在农村千家万户,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据统计,每万亩蚕桑仅从种桑养蚕到缫丝就能容纳6500个劳动力,再延伸到丝绸、印染、服装加工等,可容纳1万多个劳动力。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于带动贫困地区农民脱贫奔康和增加地方财政税收。但是蚕茧生产链条长,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失控都会导致蚕桑生产的失衡,在蚕桑生产不稳定、蚕种蚕茧市场混乱的情况下,蚕农和企业的市场风险增大,促使企业要与蚕农联合,走产业化、专业化、优质高产的道路。广东省丝绸公司在1983年以后,逐步发展建立粤西、粤北、粤东和西江流域等新的蚕茧基地,形成了新区系统的蚕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蚕茧产区的战略性转移。在新的蚕茧基地的产业化经营中,如何协调公司、农户、政府三方利益是广东丝绸公司能否取得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
解决方案
广东丝绸集团作为国有企业不被传统国企固有的弊病所束缚,在集团董事长蔡高声的带领下,积极进行改制创新,通过企业资产重组及推进股份制改革等手段使丝绸集团面貌焕然一新;在生产经营上采用以出口为导向,着重培养公司与农户的互利合作关系,使全省上百万农民受益。
广东丝绸集团成功组织实施了蚕桑基地由珠江三角洲老区向粤西、粤北地区的战略转移后,逐渐在新区建立了40多个县市子公司,投入3亿元资金,形成了配套成龙的育种、生产、收烘、储运基础设施,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和出口导向模式。在这一模式的指引下,各地子公司因地制宜,不断的完善这一模式,探索了许多公司和农户双赢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完善利益分配制度 协调各方的关系 建立利益共同体
蚕业产业化能不能健康发展,关键在调动生产者、组织者、经营者三方的积极性,而三方积极性的核心是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一个成熟的模式要能实现三方共赢。各子公司在实践中都能合理兼顾蚕农、乡镇等各方的利益,做到良性循环、高效运转,推动整个蚕桑产业化的协调发展。保护价收购已被证明是一种维持公司与农户关系的方法。保护价收购实际上由丝绸公司承担了市场风险,所以丝绸公司在市场价格低迷时要补贴农户大量的费用。
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公司从1998年与农户签订《保护价收购合同》,坚持至今已有8年。99年该公司的保护价合同中规定鲜茧保护价为每50公斤650元,而当年市场价只有550元左右,金兴茧丝绸有限公司每50公斤鲜茧补贴100元,3000多亩桑地共补贴桑农80多万元。2002年,合同规定鲜茧的保护价是600元/担,而同期全省鲜茧平均收购价500元/担,最低价375元/担。当年公司按600元/担的保护价,收购鲜茧38000担,与均价比,公司向农民多支付了380万元。2003年保护价与省内均价比,公司多付出160多万元。金兴公司这种成本称作“信誉投资”,金兴公司的诚信经营也赢得了农民的信心和合作。这种信誉投资短期内可能会付出相当的成本,但从长期来看,却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护价收购不仅保护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还保护了丝绸公司的生产原料基地,并有效地维护了鲜茧收购市场秩序。
丝绸公司最担心的就是鲜茧收购市场秩序混乱,当蚕茧市场价较好时,尽管公司按合同约定随行就市以市价收购,但鲜茧贩子总是以比公司略高的价格抢购,农户受利益驱使,常会违约卖茧给茧贩子,这样公司收不到茧,尽管抢到一些茧,也是价高质差,无效益可言;而当蚕茧市场低迷时,茧贩子不会来,丝绸公司还得按合同以高于市场价的保护价全数收购,尽管收到茧也无利可图甚至亏损经营。在这种环境下,丝绸公司长期处在微利或亏损的状况下勉强维持。在实践中,丝绸公司通过严格执行保护价收购,并做到不打白条,保护了守约农户的利益,惩罚违约农户,并通过合理设计收购价水平、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规范管理提高茧丝质量、以丰补歉等手段弥补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对违约的农民,通过长期的博弈,他们也逐渐放弃短期的利益,履行合同责任。这样不仅帮扶农民,还对他们进行了诚实信用教育。同时巩固个发展了蚕桑基地,确保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模效益。
有的子公司还进一步与镇、村签订管理合同。给交茧1000担以上的镇12元/担管理费,村8元/担管理费,使镇、村把蚕桑生产、收购当作一项收入来抓,当作一个环保型企业来抓,充分调动了镇、村干部抓茧生产的积极性。1988至1990年间,广东丝绸集团还制订了利润返还政策,规定产茧县向广东省丝绸公司交售1吨2A级生丝,由省丝绸公司返还产茧县县政府4.5万元,县政府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本县产茧乡、镇政府。并规定这些返还款要用于发展本地蚕桑生产,有力促进了新区蚕桑生产快速发展。
重点培育带动力强的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实业化的蚕业龙头企业 实行产业化经营 提高经济效益
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长期的封闭经营使他们缺乏市场意识,不能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种植结构。而且,小农的一亩三分地即时种了高价值的作物,受资金、技术、规模的影响,很难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广东丝绸集团在发展新蚕桑基地时立足“三农”,服务大局,把农民脱贫奔康、发展县域经济和公司做大做强结合起来,把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起来,收效显著。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是蚕桑产业化经营的重点,是联系农户和进入市场的重要桥梁,实践证明,扬起一个龙头,就能启动一项产业,带活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广东丝绸集团已有10多家子公司被授予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是积极鼓励建基地,加大力度投资建设新区蚕茧基地,抓两头促中间。通过引导农民走集约化道路,搞集中成片,规模经营,十分有利于人力、物力、技术的集中和管理,对抗市场风险,稳定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的措施包括(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从公司经营收入中提取蚕改费和建灶费,支持蚕业科研项目和开展生产试验示范工作;(2)、发放生产肥,重点支持培育桑苗和发展新桑;(3)、拨给奖售肥。即为调动农民的种桑养蚕积极性,对蚕农售茧发放国家牌价的奖售肥指标或发放奖售肥的差价补贴款;
成效
1、广东丝绸集团所属各公司通过与蚕农签订供种与生产扶持、技术服务,以及按国家指导价贴近市场的蚕茧收购等协议暨“订单式农业”,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为实现变小生产为大生产,变分散经营为集约经营、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也为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角逐,提高竞争力创造了条件。2004年,广东丝绸集团公司进出口总值15亿美元,出口达12.9亿美元,在全国最大出口企业200家中排行第34位,全国最大进出口企业500家中排行第67位,出口市场达150个国家和地区。
2、广东丝绸蚕茧基地由珠三角到粤东、西、北的战略性转移不仅挽救了广东的丝绸业,而且为广东省的脱贫致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82—2005的二十三年间,广东累计生产鲜茧58万吨,按各时期的收购价格计算,产值达54亿元,这笔巨大的农民收入90%以上是集中在贫困地区,对推动广东贫困山区的脱贫奔康和活跃当地农村经济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广东丝绸集团通过建立和健全蚕丝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以始兴县为例,1999年到2001年连续3年每年扩种新桑达6000亩,以罗坝镇为中心的蚕桑基地迅速形成,全县蚕桑面积达到2万亩,从2002年起每50公斤鲜茧保护价是600元。现在全县7000户,桑农90%以上与公司签订合同。
展望
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董事长蔡高声在庆祝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成立五十周年暨贸工农一体化二十周年作了《继往开来传承丝路文明 与时俱进再创明日辉煌》的讲话,他提到,广东丝绸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农业产业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目标和要求,从全省40多个山区县(市)上百万农民脱贫致富的根本利益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发挥蚕茧生产作为外向型农业的比较优势和集团公司作为联结国际市场龙头企业的作用,把“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行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科学化种养,变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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