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8-11-14:四川新闻网GoldenBee
近年来,青神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家事审判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机制,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监护权、抚养权、财产权等妇女儿童权益。2016年7月以来,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386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318件、继承纠纷10件,抚养费纠纷40件、变更抚养权纠纷16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件、保险纠纷1件,其中撤诉56件、判决183件、调解108件,调撤率达42.49%。
加强组织机制建设,实现“依法保护”。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审判组织建设纳入综合审判机制改革研究,2016年7月1日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完善联系机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由社会阅历丰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和少年审判合议庭,注重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亲和力强等柔性执法办案优势,庭前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同时,还选任了5名女人民陪审员参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审理,坚持依法保护原则。
“细心”审判、调判结合。青神县人民法院坚持温和、利于沟通的圆桌审判制度,利用家事庭法官在涉少案件中多做心理疏导,即法官以平易近人的方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努力创造一种融洽和谐的气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将心理疏导贯穿整个审判过程;在审理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尤其是在审理抚育费、监护权、探视权等家事案件时,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力求将调解作为解决此类案件的基本手段,贯穿于审理的全过程,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了结纠纷。同时建立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绿色通道”,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做到立、审、执三部门相互配合。
情理法融入调判,实现“深度保护”。注重调和修复家庭关系,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诉前引入律师协助妇女儿童维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法律援助岗,引入律师参与调解,为妇女儿童诉讼举证、取证难提供法律指导等。注重将本地朴素的民风民俗、社会家庭美德、核心价值观等融入调解,实地走访村(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调查了解妇女儿童生活背景情况,照顾妇女儿童合理要求;依法惩治遗弃、家庭冷暴力行为,对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等不适宜继续调解的案件依法进行裁判,对实施家庭暴力、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遗弃儿童等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开展个性化普法宣讲,实现“精准防护”。为有效预防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提高妇女儿童对家庭暴力防范和社会生活、自我保护意识。反家暴专题宣讲进社区、企业;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将模拟法庭搬进青神中、小学校园,进行广泛的普法宣讲,以实实在在的案例激发学生内在正义感,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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