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
2016-09-09未知GoldenBee
《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列出了企业可采取的尊重和支持儿童权利的做法。《儿童权利公约》、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最低年龄的第138号公约》和《关于最有害的童工形式的第182号公约》中,都对儿童权利进行了论述。《儿童权利公约》第3章中有这样一条原则:“在涉及儿童的所有行为中…应把儿童的最佳利益放在首位。”
《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要求所有企业都应当做到:
承担尊重儿童权利的责任 – 企业有责任做到禁止侵犯他人,包括儿童的人权,并消除企业对人权的任何不利影响。企业尊重责任适用于企业的自身活动以及与其运营、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业务关系。
支持儿童权利 – 除尊重人权外,企业要为改善包括儿童权利在内的人权采取其它自愿行为,如通过企业核心活动、战略性社会投资和慈善事业、宣传并参与公共政策以及建立合作关系或参与其他集体行动等。
尊重儿童权利是对企业的最低要求。对于支持儿童权利的行为,我们虽然并未做出要求,但非常鼓励。《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中的每条原则都列出了企业尊重儿童权利和支持儿童权利可采用的做法。
《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全文
(责任编辑:GoldenB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