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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制冷剂的责任使命

2016-08-24原创秩名

    制冷剂是在空调等家用电器的制冷系统中不断循环并通过其本身“气态-液态-气态”的状态变化以实现制冷效果的物质。制冷剂在产生制冷作用的同时,会产生一系列副作用,这使我们须要关注合理使用与回收制冷剂的议题,实现制冷剂的“责任使命”。
    使命是什么?
    制冷剂可谓是“带刺的玫瑰”,最早期虽然有制冷的效果,但几乎多数是可燃的或有毒的,有些制冷剂还有很强的腐蚀和不稳定性,还有些压力过高,经常发生事故,应用起来极不方便。
    随着时代发展,制冷剂得到不断的更新,制冷剂这株玫瑰的“刺”减少了很多,但其副作用仍然无法避免,对于臭氧层的破坏是其中较为显著也是持续受到关注的一项。因此,如何在源头以及流通领域内使制冷剂的危害不断削减,便是一项重要“使命”,这也成为了目前我国空调行业及相关部门需要持续关注的社会责任议题。
    使命如何实现?
    要实现削减空调制冷剂危害这一“使命”,空调器制冷剂的初装与回收是需要关注的两个重要环节,减少初装与合理回收利用是实现“使命”的重要途径。
    减少初装
    目前我国空调行业使用较多的制冷剂是HCFC物质R22,它是国际上公认的主要的ODS(消耗臭氧层物质)之一。由于其对臭氧层有破坏,并且存在温室效应,因此在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等,已经停止了在新空调、制冷设备上的初装,并且在《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进行了对部分制冷剂的管控。
    我国为了减轻制冷剂的危害,落实《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约定,逐年削减作为制冷剂用途的HCFCs,确保其在2030年从地球上彻底消失,也在不断地付出努力。政府近年来出台了数个HCFCs的监管法规。2008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2010,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2013年,国家环保部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就实施HCFCs生产、销售、使用配额和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宏观层面之外,对于制冷剂涉及较多的空调行业也开始了管控步伐。2015年7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启动了“开展含有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管理和处置政策建议及指南编制”的项目。该项目历时5个月,编制了《中国废房间空调器制冷剂回收和处置指南》,其中对减少非HCFC-22的房间空调器的流通做出了一定的建议,希望生产者加快对HCFC-22物质的替代,销售者推广非HCFC-22房间空调器的销售,消费者在购买空调时也要注意选择非HCFC-22的空调器。
    合理回收利用
    部分国家除了停止在新空调、制冷设备上R22的初装外,还对已有家电的回收处理过程进行了相关规定,以确保现有的制冷剂能够最小化环境危害,最大化回收利用,将社会责任使命进行到底。如日本在空调回收处理方面采用了以减少废弃物排放量(Reduce)、重新使用(Reuse)、和废品再生利用(Recycle)为主的3R循环体系,体系规定了零售商、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等一些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形成了自主回收与再资源化的结构路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松下、东芝、开利等都已建立了合资的再利用工厂,并已开始运行。
    我国目前的回收体系还不成熟,社会总体对制冷剂回收的重要性尚未充分认知,这样的情况更使得制冷剂合理安全回收的标准远远难以达到,及早倡导制冷剂合理回收处置十分必要。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在制冷剂回收处理方面给予了相应的重视。《中国废房间空调器制冷剂回收和处置指南》中对报废房间空调器的回收处理做出了一定的建议,包括倡导有资质企业上门系统回收、分类回收综合再利用等。
    效果如何?
    经过努力,减少HCFC-22物质的初装与回收已经取得显著效果。在中国《室内空调制造行业的HCFC-22淘汰管理计划》自2011年启动以来,到2015年,包括格力、美的、海尔和海立等国内主要的空调和空调压缩机生产企业与我国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已签订了17条R290房间空调器生产线改造和3条R290压缩机生产线改造合同,大大推动中国房间空调器HCFC-22的替代工作[1]
    相对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减少初装,合理回收制冷剂处于一个“收拾烂摊子”的角色,改善现有难题将面临诸多障碍,但在各方努力下,其进程也在逐步推进。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政策利好的推动之下,TCL、松下、用友等公司先后在华建立家电回收企业。国家政策补贴,以及国家对家电制造企业开展废旧家电拆解的税务减免使得回收企业日渐走向正轨,此外,随着最严环保法出台,个人拆解空调买卖的日子,也将一去不复返,空调制冷剂及其他家电合理回收利用进程显著。
    使命延续
    在中国,破坏臭氧层物质和温室气体减排仍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议题,不仅是普通的消费者,房间空调器的销售商、供应商、甚至是回收商也仍对制冷剂减少初装的迫切、回收的要求几方面知之甚少,初装较易改善,但回收仍有大问题。《中国废房间空调器制冷剂回收和处置指南》中给出的建议仍需进一步落实:
    在减少初装方面,第一,对生产者,加快HCFC-22的替代。国内空调和空调压缩机的主要生产企业应继续进行房间空调器与压缩机的生产线改造,转用R290等制冷物质,推动中国房间空调器HCFC-22的替代工作;
    第二,对销售者,大力推广非HCFC-22房间空调器的销售。销售企业可以通过扩大非HCFC-22房间空调器的销售,进一步抑制HCFC-22房间空调器的生产,从源头上减少臭氧层物质的排放,并且在销售过程中不断注重宣传,在社会上形成避免购买HCFC-22类空调器的普遍价值;
    第三,对消费者,购买使用非HCFC-22的房间空调器。消费是生产的最大动力。消费者如果都购买非HCFC-22的房间空调器,那HCFC-22的替代将很快就可以实现。目前,市场上非HCFC-22的房间空调器种类很多,消费者只需在购买产品时,关注其制冷剂的种类即可。举手之劳,可以促进房间空调器整个行业的制冷剂替代进程。
    在合理回收利用方面,第一,建议回收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回收服务。回收企业可以通过热线电话、APP、网站、社区服务等方式开展消费者废房间空调器及其它废旧电器的交投申请,并通过上门回收,完成回收任务;
    第二,在房间空调器回收拆除时进行制冷剂分类回收。我国的房间空调器主要是分体机为多。为了避免分体机在拆除和搬运过程中制冷系统的破坏,鼓励回收企业在上门回收时,对制冷剂进行分类回收。同时,回收人员对回收制冷剂的产品进行标识;
    第三,与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合作。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规定,回收的制冷剂应交给有资质的制冷剂处置企业或再生利用企业进行销毁或再生利用。因此,回收企业不仅要与当地WEEE处理企业合作,搭建废房间空调器绿色回收渠道,还应与有资质的制冷剂处置或再生利用企业合作,搭建制冷剂的绿色回收渠道。
    为了实现减少制冷剂危害,保护环境这一“使命”,现在已经做出的努力与改变只是一个开端,以后的路途仍然漫长,需要各界的共同努力、协作共进,需要不断地“上下求索”,使制冷剂这朵“玫瑰”刺儿愈减,花儿更艳。
 

[1]家用电器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中心《制冷剂管理和处置项目成果报告》

(责任编辑: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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