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格非丨国企党建:社会责任治理的特色路径
2020-09-24未知小白
随着全球新冠疫情引发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危机的延续,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被人们寄予厚望。在此形势下,企业如何建立社会责任治理机制与组织、保障社会责任的履行,变得更为紧迫且具有挑战性。
当前,全球社会各界和企业初步形成的共识之一是,股东中心主义的企业责任治理模式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修正,而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治理模式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应用以及探索。
在我国,国有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形成了利益相关方责任治理模式的特色路径。
把方向
实现社会责任治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全球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治理的方向之一,是从增加职工董事或者监事的角度着手的。
比如德国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中国上市公司职工监事和独立董事制度。印度2012年公司法修正案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要求其在董事会成立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制定并向董事会建议企业社会责任政策,以及根据该政策需要采取的行动等。并规定公司董事会职责包括:批准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在其报告中披露该政策的内容,并以规定的方式公开;保证公司采取了包含在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内的行动。
这些规定和探索虽然引入了职工和独立董事等非股东相关方,从组织保障上加强了非股东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决策和活动的影响,但总体上,还是在股东中心主义的治理模式内,难以保障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和期望。
相比之下,国企党建工作中要求“把方向”,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活动中,是对股东中心主义的责任治理模式的扬弃。
这一思想的落实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期望为中心,以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中心,既要保证企业的利益,又要保证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或者说是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这为建设利益相关方责任治理机制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管大局
强化社会责任领导力的全面组织保障
2020年3月,联交所发布《在ESG方面的领导角色和问责性》指出,董事会成员应在以下方面发挥主导角色及承担责任:
监督公司就有关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评估,了解ESG事宜对公司业务模式的潜在影响和相关风险,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期望和要求保持一致,加强实质性性评估和汇报过程,以确保政策已确切及持续地执行和实施,促进由上而下文化,以确保将ESG考虑纳入业务决策流程。
《金蜜蜂中国CSR指数报告2019》显示,仅有一半左右企业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社会责任影响评估、社会责任方针或措施制定、社会责任目标和措施的持续执行、社会责任纳入业务决策流程等工作中发挥了参与、指导或者监督的作用。
企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领导大多数仍处于关注社会责任对业务模式的潜在影响层面。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高层仍受到股东中心主义的影响,处在关心社会责任对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的影响阶段。
对此,国企党建工作要求“管大局”,即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加强集体领导,推进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的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和具体化。
如在决策程序上,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式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在组织保障上,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这些系统的党组织保障和决策保障,让企业社会责任领导力建设有的放矢。
保落实
创新利益相关方参与落实的方法保障
利益相关方参与是检验社会责任治理的试金石。利益相关方参与是一个西方语境的概念,在我国企业治理关系中,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但利益相关方常常通过游说策略、隐形代理人策略、动员集体行动、路径策略等基本方式,非正式地参与公司治理中。
显然,这些方式对于利益相关方参与企业治理、推动企业良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是远远不够的。国企党建中的“保落实”,强调群众路线的方法,为利益相关方参与提供了方法保障。
“保落实”,就是要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群众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其中,领导群众并发挥其作用,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这一方法与社会责任中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有着内在联系和逻辑。
“从群众中来”,是指党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的从群众中汲取养分、改进和提高党的工作成效的工作方法。做到“从群众中来”,首先要“下基层,接地气”,从群众中调研实情,发现问题,倾听呼声,然后把群众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从而制定正确决策。
与之相似的是,在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治理中,企业需要识别利益相关方及其利益诉求和期望,确定履责议题,以此确定企业履责来源和目标。
“到群众中去”,根本目的是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是指到群众中去落实、执行和实现决策,同时靠群众评估、监督,要在群众行动中检验这些意见与决策是否正确。
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当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责成果需要利益相关方的评价,这也与到群众中去的方式吻合。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治理中需要依据这些评价与反馈来制定决策、提升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循环,这也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不断循环的党建工作方法是一致的。
可以说,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为落实利益相关方参与的责任治理机制提供了本土化的成熟的方法保障。
文|殷格非
(责任编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