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能源供给安全问题研究
2015-05-18《中国软科学》 2015年01期薛静静
一、引言
能源是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命脉,关乎国家和区域未来生存与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资源保障要求提高,区域能源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能源问题的关键在于供给,区域是能源供给的重要单元。区域能源供给安全问题不断显现并愈演愈烈,不同区域之间的能源供给安全实践有一定共性,同时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何优化区域能源供给以满足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需要,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必须面对的现实。
关于中国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沈镭借助于建立的区域能源安全复杂性框架模型和相关指标,对我国区域能源安全状态进行了区划及功能定位[1]。刘立涛借助因子分析法对区域能源安全的差异性进行了分析[2]。苏飞等对中国30个省(市、区)能源安全供给脆弱性进行了定量评估[3]。刘立涛等(2012)对中国能源安全时空演进特征展开研究,研究表明从2008年中国区域能源安全格局来看,中国区域能源安全区(次强与强区)主要分布在黄河中游、西北、西南和东北地区,而能源安全脆弱区(次弱和弱区)则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4]。张艳(2013)对陕西省能源供给系统的稳定性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并对陕西省未来的能源供给稳定性进行情景预测[5]。2008年南方极端气候灾害成为我国煤电油运矛盾集中爆发的导火线,华中、华南、华东等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煤炭短期告急,李俊峰等(2008)对灾后能源供给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与煤电油运发展不协调、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能源价格机制、能源设备设计标准等长期因素有关[6]。
总体而言,目前对于中国区域能源供给安全问题的研究尚十分薄弱,且已有的研究成果多侧重于对中国区域能源供给安全进行评价,缺乏全面系统研究。鉴于此,本文首先明晰区域能源供给安全的概念、内涵以及区域能源供给安全研究的重要性,并对目前区域能源供给安全实践的主要问题以及中国各省的能源供给能力状况进行分析,最终提出中国区域能源供给安全优化的路径与策略。有助于加强对区域能源供给安全的理性认识,深入了解区域能源供给安全状态和存在的问题,为保障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提供参考。
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概念与内涵
能源供给安全是能源安全的核心内容。早在90多年前,温斯顿·丘吉尔针对能源供给安全就曾作出回答“石油供应的稳定和安全,关键在于多样化”[7]。能源品种、来源地和能源市场供应商多元化是应对能源供应风险的重要手段[8-11]。在对未来社会经济长远发展认知有限甚至未知的情况下,多样化策略被认为是保障长期能源供应安全的最好选择[12]。APERC(2007)认为影响能源供应安全的因素主要来自以下五个方面:(1)燃料储备及国内外供给者情况;(2)经济体满足预期能源需求的供给能力;(3)经济体能源资源和供给者多样化水平;(4)获取能源资源的便利性,与可得性相关的能源基础设施如能源运输基础设施;(5)地缘政治因素[9]。
区域有不同尺度划分,区域能源供给不仅包括来自区域内部的能源供给,也包括源于外部区域的能源供给。区域能源供给量随着时间、地点、技术等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区域能源供给量并不是越多越好,供需平衡既可以满足区域的能源需求,又能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性。供给是指一定时期内能够提供给市场的商品总量,包括已经处在市场上的商品的流量和生产者能够提供给市场的商品的存量,按供给来源可划分为自产量、外部输入量和库存量。时间、地点不同,供给量随之产生变化,供给量受外在因素的影响也会发生变化。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是在能源供给安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地域范围划分,即综合考虑能源来源(能量载体资源品种和来源地)、运输、战略储备、地缘政治、支付能力、技术、制度等多种因素,满足区域当前和未来获取充足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能源产品,强调满足区域内的能源供给安全。
三、区域能源供给安全研究的重要性
(一)能源供给安全是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人类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能源犹如血液渗透到各国、各地区、各行各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能源安全供给是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要源动力之一,需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满足居民生活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需求,保障能源供给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13]。当前,中国各地区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能源需求量大并呈快速增长的势头,保障能源供给、促进能源平稳健康发展的任务繁重。1978年以来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了5倍多,能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2013年中国煤炭、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8.13%、58%、31.6%。根据IEA预测和BP最新公布的《BP 2030年世界能源展望》,到2030年,中国的能源需求量将至少比2005年增长一倍,其中一半来自煤炭[14],中国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分别达到80%和42%[15]。能源需求过快持续增长给能源供给带来很大压力,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能源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运力不足、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水平相对较低以及能源技术落后,极大地限制了能源生产和供给能力,由此导致的能源相对短缺制约能源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世界能源地缘政治环境复杂和石油市场不稳增加了能源安全供给的变数;化石能源供给不可持续,可再生能源技术青黄不接,中国和各地区的能源供给安全保障压力越来越大。
(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又是国家能源安全问题的核心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有一切用于生产和生活的能源,都在一个特指的区域内得到科学的、合理的、综合的、集成的应用,完成能源生产、供应、输配、使用和排放[16],保障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是解决能源供给安全问题的核心。区域资源基础、占优资源、发展历史、现状、未来潜力存在较大差异,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尽最大努力优化区域内能源供给,同时与外界建立稳定的资源供应联系对于保障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极为重要。中国能源资源空间分布极不均衡,部分区域能源供给主要依赖区外调入和从国外进口,自给率极低,区域能源需求量越大、对外依存度越高,则能源安全供给风险越强,增强区域对能源安全供给风险的应对能力可以降低其脆弱性程度[3]。近年来,国内以能源“四荒”(煤荒、油荒、电荒、气荒)为代表的区域能源安全问题十分突出[17],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能源供应体系还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凸显了能源供应保障区域能源安全的不足与压力[18]。
(三)区域社会经济转型和环境压力对能源供给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目前,中国各地区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阶段,对能源健康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高效、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是能源供给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气候变化对中国各地区现有能源供应体系的适应性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化石能源的使用量(特别是煤炭)必须下降;其次,非化石能源,特别是核电和水电提升的空间不大;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仍面临许多尚未解决的难题。因此,在温室气体排放约束下的能源供应能力,特别是2030年必须考虑总量减排之后,将大打折扣[19],区域能源供给面临越来越大的资源环境约束。随着化石能源资源的日渐枯竭及其消费所带来的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高效清洁供应、智能电网等成为破解当今世界能源困局和经济衰退的突破口。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绿色低碳经济已然成为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方向。
四、区域能源供给安全实践主要问题分析
(一)能源“四荒”与“卖煤难-煤荒-卖煤难”怪圈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国能源需求越来越旺盛,2004年“电荒”于夏初开始并很快达到顶峰,由此拉开了中国煤、电、油、气供应紧张的序幕。2010年席卷全国的“柴油荒”,2011年出现的淡季“电荒”,结构性电荒和区域性缺电并存,2013年末至2014年初出现历年来供需矛盾最为严重的一次“气荒”,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基本每年夏季、秋末冬初“煤油气电荒”袭扰不断,中国区域能源供给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自2012年以来,继“煤荒”之后煤炭产能过剩问题逐渐开始抬头,陷入“卖煤难-煤荒-卖煤难”的怪圈,产能过剩导致的“卖煤难”造成短时间内煤炭资源极大浪费,不利于长远能源供给安全。即使在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也难免会出现某一时段内产能过剩或者供不应求的情况,但论及中国目前存在的“卖煤难-煤荒-卖煤难”的怪圈,市场化改革不彻底以及制度障碍是重要的罪魁祸首。市场化改革与“煤电联动”是解决近年来煤炭、电力市场困境的重要举措,只有建立统一透明的煤炭交易市场,消除地方政府追求GDP的各自为政模式、地域之间的限制,以及实现煤电联动,才能有效解决“卖煤难-煤荒-卖煤难”的怪圈。与煤炭相比中国油气储量相对欠缺,但由于体制机制问题,国内油气潜力仍难以释放出来,解决“油荒”、“气荒”的关键重在推行市场化改革,充分挖掘国内油气潜力,同时积极拓展国外能源供给来源。
(二)有效能源供给管理不足
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各能源部门和地区各自为政,行政管理理念不统一,没有大局、全局意识,缺乏前瞻性。能源供给管理缺乏科学规划,近年来能源开发管理混乱的情况有所改善,但总体来看仍然是较为粗放的管理模式,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能源综合管理结构,机构之间能源管理职能交叉,分工不明确,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资金分散、程序繁琐、协调配合比较困难,不仅造成管理上的低效和混乱,而且削弱宏观调控力度。缺乏全面、正确、有力的能源政策来促进能源产业的良性循环,多是出了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合理、积极的能源制度延续性不强、实施效果不佳。市场是能源供给调节的根本机制,宏观调控管理为辅助优化手段。政府干预过度导致能源市场发育不完善,体制混乱,政企难分,市场规律对能源供给的作用力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市场活力不足。能源定价的行政色彩浓厚,未能反映生态环境成本,能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领域基本空白,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能源开发、供给监管体制。能源法律体系不完善,对区域能源供给管理的宏观指导性不强,在众多相关问题上无法可依。财税政策规范不明确,缺乏系统和优化;财税政策方式相对单一,政策效果缺乏科学考评;财政投入资金来源单一、稳定性差,没有形成多样化经济手段协同作用的激励措施;财税政策与货币金融政策缺乏并用和协调。
(三)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能源科技创新体制不顺,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科技资源分散重复封闭低效,尖端人才缺乏,自主创新基础薄弱,原创性成果较少。区域存在能源“技术空心化”和能源重大技术装备“空心化”,对引进技术消化提升力度不够,缺乏对自主研发技术的产业化扶持,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严重不足。目前,各地区对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和补贴大部分集中于产业中游及设备制造环节,对上游研发和下游应用补贴较少,虽然刺激了产能的迅速扩大,但多为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利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目前区域缺乏真正强大的现代能源企业,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家大型能源企业得益于政府的扶持和垄断地位,有效引导企业探寻创新发展路径关乎企业发展、产业命运。
(四)能源供给依赖加深
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供给模式以及化石能源的自身赋存特性,决定了区域之间必须通过加强对外能源联系与合作才能满足其多元化的能源需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导致能源需求不断增长,以及能源储量匮乏地区在当下技术可行范围内能源挖掘潜力变小,对国内主要煤油气电输出大省和进口煤油气的依赖日益加深,越来越受制于少数主要能源供应省份和供应国,储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金、外交压力增大。受能源生产能力、交通运输、人为投机、地缘政治、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突发状况的影响更加明显,区域能源供给存在越来越多不确定性。在能源需求大幅增长的背景下,能源供给依赖得不到满足即催生能源“四荒”,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而近年来对进口煤炭依赖日益加深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中国国内产能过剩日趋严重,导致资金和能源的双重浪费。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能源供给依赖将会继续加深,区域能源供给安全形势将日趋严峻,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和关键能源技术公关,是降低能源供给依赖甚至扭转这种依赖局面的根本。
五、中国各省能源供给能力状况
(一)能源供给盈余、缺口
由于其他能源的分区域生产和消费数据难以获取,此处仅考虑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力发电,用各省的能源生产总量减去其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各省的能源供给盈余、缺口(图1)。总体来看山西、内蒙古、陕西、黑龙江、新疆、贵州的能源供给盈余最高,除黑龙江以外,上述省份的能源供给盈余量随着时间推移呈上升趋势,其中内蒙古、山西和陕西的上升幅度最大,2010年内蒙古和山西的能源供给盈余达3亿t以上,陕西达到2亿多吨。江苏、广东、河北、山东、浙江、湖北、辽宁的能源供给缺口最高,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能源供给缺口呈不断上升趋势,2009年能源供给缺口均在1亿吨标煤以上。另外,青海和宁夏的自身能源供应由缺口状态逐渐上升至盈余状态,除此以外观察年份内其他省份的自身能源供应均呈缺口状态。
图1 中国各省能源供给盈余、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1、2004、2008、2011)。
(二)能源供给能力系数
用各省的能源生产总量除以其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各省的能源供给能力系数(图2)。结果数据值越高,则省份的能源供给能力越高,若数值大于1,则该省的能源生产总量大于其消费总量,若数值等于1,则该省的能源生产总量与其消费总量相当,若数值小于1,则该省的能源生产总量小于其消费总量。能源供给能力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能源供给能力系数最高值与最低值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2000年为2.07,2010年上升至3.74。总体来看,能源供给能力系数大于1的省份相对较少,陕西、内蒙古、山西、新疆、黑龙江、宁夏的能源供给能力系数大于1,除此以外能源供给能力系数大于1的省份还有2010年的青海和贵州。上海、浙江、海南、北京、江苏、广东、广西、湖北、福建的能源供给能力较低,能源供给能力系数低于0.3,尤其是上海、浙江、海南、北京、江苏能源供给能力系数极低。其他省份的能源供给能力系数基本介于0.3-1之间。陕西、内蒙、山西、贵州、云南、青海的能源供给能力明显大幅上升,黑龙江和山东的能源供给能力大幅下降。天津、安徽、甘肃、宁夏、新疆、四川、吉林、湖南、福建、重庆、湖北、海南、浙江的能源供给能力有所上升,河南、江西、辽宁、广东、江苏、广西、河北、北京、上海的能源供给能力日趋下降。
六、区域能源供给安全优化探讨
(一)能源供给功能分区
科学的资源空间开发导向对于资源可持续利用极为重要。通过开展能源供给功能分区,可以理性掌握能源资源分区概况,科学规划与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从而提升能源供给效率,优化能源供给格局,促进能源供给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能源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从长远保障国家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五大综合能源基地是目前中国常规能源资源最富集的地区,能源基地规划是对能源供给功能分区的初探,从深度和广度上都需要加强系统延伸。根据各省能源资源储量和供给能力的实际情况,从能源稀缺区、能源衰退区、能源开发区、能源接替区和能源储备区几个方面进行能源供给功能区域划分(表1)。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1、2011)
1.能源稀缺区
能源稀缺区是指能源资源储量较少且自身能源供给十分有限的地区,主要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和海南。能源稀缺区的能源供给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他地区,能源供应风险较大,尤其是在市场、交通运输、天气等出现重大问题的特殊情况下,风险会陡增。因此,与其他地区相比,加强新能源开发、能源储备和能源风险应对能力建设更具有迫切性。
2.能源衰退区
能源衰退区是指过去能源资源赋存比较丰富,经历了长时间开发目前资源开采量和赋存逐渐衰退的区域,是中国的老能源基地,主要分布于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安徽、甘肃、新疆、四川和贵州。对于能源衰退区,需加强高难度、限制性能源开采技术研发,提高能源开采效率,加强能源勘探,发现和促进利用新的替代能源,能源重心向新能源和替代能源方面倾斜,促进能源供给多元化。
3.能源开发区
能源开发区是指近年来能源生产量较大,且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中国最主要能源生产和供给来源的地区,主要位于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四川、新疆、黑龙江、贵州、安徽、河北、云南、辽宁和海域。能源开发区主要是传统能源储量较为丰富的地区,雄厚的资源基础使其成为能源供应的主体。对于能源开发区,应继续加强能源资源勘探;整合能源开发主体,进行能源集约式开发,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重视提高能源开采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开采率;加强能源开采安全管理,提高能源开采的安全性;在开发煤、油、气、水电传统能源的同时,能源政策也要注意往替代能源和新能源方向倾斜,以满足未来能源供给可持续的需要。
4.能源接替区
能源接替区是指煤层气、油页岩、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海洋能等替代能源综合赋存比较丰富,未来可以作为能源供给战略接替的地区,其中也包含部分传统煤油气储量极为丰富的地区,主要位于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湖北、山西、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和海域。能源接替区具有高度的战略性,对于保障未来国家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极为重要。能源接替区能源资源潜力的挖掘重在技术创新,加强接替能源勘查,丰富接替能源种类,重视开展接替能源开采和利用技术研发,增强接替能源开采能力和扩大使用范围,加强能源开采过程中对接替能源资源的保护。
5.能源储备区
能源的战略性决定了要对能源资源进行战略规划,划分出一定能源储备区,即能源资源适宜作为战略储备的地区。可以将传统煤油气、煤层气、油页岩储量极为丰富,但由于自然条件、交通或技术等限制,经济效益并不是特别理想的能源产地,以及能源赋存减少,目前存在较大技术限制的老能源基地作为能源储备区,主要位于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安徽、山西、陕西、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四川、贵州和海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水平和能源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储备区将在今后更好的发挥其能源供给保障作用。对于能源储备区,应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攻克技术难题和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表1 能源供给功能分区地理分布情况
(二)分区总量调控
中国能源资源总量丰富,但空间分布极不均衡,总体来看煤炭和石油分布“北多南少”,天然气和水能分布“西多东少”,形成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空间格局。优化能源资源空间配置,加强分区域总量调控,有利于保障国家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以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为例,根据全国能源资源总量和分布情况,对煤油气电进行分区域供给调控。
(1)煤炭调控。晋陕蒙、贵州、新疆是中国的主要煤炭调出区,其中晋陕蒙地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煤炭调出区,主要运往华北、华东、华中、华南、东北和川渝地区,贵州的煤炭主要运往华中、华南、川渝、云南地区,新疆的煤炭主要东送至甘肃、宁夏、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和川渝地区。另外,近年来中国还分别从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越南、蒙古、朝鲜、俄罗斯、南非等国进口煤炭(图3)。
(2)石油调控。新甘青、黑吉辽、陕、冀鲁豫、鄂、四川盆地、东海盆地和南海盆地是目前中国的主要石油调出区和未来潜在调出区。新甘青、黑吉辽、陕、东海盆地和南海盆地的石油主要运往京津唐、华东、华南一带,冀鲁豫的部分石油可调往华东、华中和华南,江汉、河南油田可补给华中各省以及适当调往华东、华南,大力开发四川盆地石油资源,并补给华南及云贵一带。另外,中国还从西亚、非洲、俄罗斯、中亚、中南美洲、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进口石油(图4)。
图4 中国石油资源调控示意图
(3)天然气调控。中国的主要含气盆地有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东海盆地和琼东南盆地,它们是目前中国的主要天然气调出区和未来潜在调出区。塔里木盆地和柴达木盆地的天然气主要运往华北、华东、华中、华南,鄂尔多斯盆地的天然气主要运往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四川盆地的天然气主要运往华北、华东、华中、华南、云贵,开发东海盆地的天然气,并补给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开发琼东南盆地的天然气,并补给华南、华中、华东。另外,目前中国主要从卡塔尔和澳大利亚进口LNG,从中亚进口管道气,未来俄罗斯有望成为中国管道天然气的最大来源国(图5)。
图5 中国天然气资源调控示意图
(4)电力调控。我国中西部地区蕴藏丰富的电煤、水能、太阳能、风能资源,以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西电东送是中国电力分区域调控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西电东送主要有三大通道,北通道是“三西”(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坑口电站和黄河上游水电向华北和山东送电;中通道是以三峡水电为核心,向华中和华东送电;南通道是西南水电、坑口电站向广东送电。另外,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并网技术公关,加快新增西电东送通道建设,大力开发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的风能和太阳能“窝电”输送到到京津唐(图6)
图6 中国电力调控示意图
(三)分区多元发展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石油危机的影响,能源多元化发展不断受到重视,能源供给多元化的格局已初见端倪。美国的核能与水能、法国的核能、丹麦的风能、德国的风能和太阳能都是能源多元化发展的成功典型。能源多元化是一种能源安全供给策略,同时也是能源利用的趋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单一能源结构导致的能源供应不足。能源技术进步是新型能源可大规模利用的先决条件,是能源多元化的前提。目前,中国能源结构并不理想,煤炭占主导地位,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对较少,但中国具备能源多元化发展的资源基础,除煤、石油和天然气以外,非传统油气资源如煤层气、页岩油以及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沿海波浪能、海流能等可再生能源广泛分布于各省区市。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资源情况,以技术进步为根本,促进区域潜在能源资源开发和能源供给多元化,更好地保障国家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表2)。
表2 未来分区能源多元发展情况
(四)分区能源替代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能源不断替代的历史,能源发展和更新的根本动力来源于满足人类能源需求,能源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每一次新的能源大规模利用都使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崭新时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区域能源条件,在原有能源开发的基础上,思考和建立系统的区域能源替代,对于区域能源供给可持续十分重要。本研究总结出几种能源替代模式,继续开发区域传统常规能源,同时把一部分精力转向探索和扩大利用优势替代能源资源。
(1)煤制油和煤制气替代油气。煤制油和煤制气在油气的煤炭替代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存在较强的水资源和环境约束,对于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如山西、内蒙古、新疆、陕西、河南、安徽、山东、黑龙江、云南和贵州,可以根据当地资源、环境实际情况适当发展煤制油和煤制气。
(2)煤层气替代天然气。煤层气是一种新兴能源资源,中国煤层气开发潜力巨大,加大对煤层气资源丰富省份如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新疆、云南、贵州、四川、河南、重庆、安徽、河北、黑龙江、北京、青海、吉林、山东的勘探和开发,弥补天然气供应缺口,并输送到其他气源供应短缺的省份,未来天然气资源枯竭时可以煤层气进行大规模替代。
(3)页岩油替代石油。目前国内石油供应面临诸多危机,“页岩油革命”开始露出曙光,将“页岩油革命”进行到底,以缓解当前和未来石油供给的压力。加大对页岩油资源丰富省份如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陕西、青海、新疆、广东、海南、四川的勘探和开发,弥补石油供应缺口,并补给其他石油供应短缺的省份,未来石油资源枯竭时可以页岩油进行全面替代。
(4)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21世纪可再生能源蓬勃发展,谁掌握了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谁就掌握了未来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以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前景广阔,是未来的大势所趋,储量有限、不可再生、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化石能源主流必将被可循环再生、清洁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主流所替代。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在区域上分布广泛,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大力推动以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化石能源。
(五)分区能源储备
世界能源形势瞬息万变,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加强国家和地区能源储备建设,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对于保障国家和区域能源供给安全越来越重要。能源储备的品种、储备主体和储备方式是构建能源安全储备体系需要关注的核心内容,现代化能源储备需要促进储备能源品种、储备主体和储备方式多元化。能源储备不仅局限于石油储备,还要扩大煤炭、天然气、甲醇等多种能源储备。储备主体可以是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等,由国家建立战略性能源储备基地,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实力的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地方能源储备和企业能源储备。能源实物储备是目前最常利用、最容易进行的储备方式,能源实物储备可分为地面储备、半地下储备、地下储备和海上储备,地下储备又分为地下油罐储备和地下洞穴储备(盐穴储备和岩洞储备)[20],海上储备和地下储备具有安全性高和不占用陆上面积的优势,各地区能源实物储备应首选这两种储备方式。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能源资源勘探,建立勘探能源资源储备;推进能源替代升级,建立替代能源储备;加强高新能源技术研发,建立能源技术储备;可以将技术上难以开采、对自然环境影响严重或进入生产中后期的部分储运条件优越的能源作为战略性储备能源资源。
1.煤炭储备
近年来“煤荒”时有发生,煤炭供应经常出现季节性或突发灾害性的供应不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建立完善的煤炭储备体系越来越具有紧迫性。“煤荒”一般出现于夏季供电高峰期、冬季供暖高峰期和遇冰雪冻灾时。“煤荒”带来的电煤供应不足,导致煤电联动产生“电荒”,电力难以实现大规模储存,且一旦过剩即属于浪费,增加电煤储备有助于解决季节性用电高峰导致的“电荒”。中国的煤炭调入区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北京、天津、吉林、华东、华中和华南各省区市,由于煤炭资源储量相对匮乏,是中国的传统煤炭调入地区;二是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和安徽,是中国的老煤炭产地,近年来由于煤炭需求上涨,煤炭消费量远远高于其生产量;三是西南地区的四川、重庆、云南,煤炭开发利用困难、成本高,近年来煤炭调入量不断增加。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靠近能源消费市场、交通运输便利、储备费用低、安全性,在上述主要煤炭调入区建立煤炭储备基地,可以缓解近年来季节性、突发性煤炭供应吃紧的状况。
2.石油储备
目前,中国战略石油储备一期工程已经完工,4大储备基地分别位于辽宁、山东和浙江,储备量达1400万吨;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包括分别位于辽宁、天津、江苏、广东、新疆、甘肃和河北的8大储备基地;据悉,第三期石油储备基地选址位于黑龙江大庆和山东日照,由中石油承建于2012年底开工。根据国外石油储备基地选址的经验,中国石油储备基地选址应主要考虑交通条件便利、靠近石化中心、靠近消费市场、靠近周边石油输出国、安全性、储备费用低廉、空间布局协调等。一期工程主要考虑靠近高能源消费地区,二期和三期工程开始考虑靠近周边石油输出国和空间布局的协调性。目前,中国已建成和在建的石油储备基地位于东部和西北地区,在中部和西南地区还未有布置,考虑到总体布局的协调性、消费市场的需要、中缅油气管道建成后靠近西亚石油输出国、向腹地切入的储备安全性,除上述石油储备基地以外,陕西、湖北、四川和云南需要列入国家长期石油储备基地规划中。
3.天然气储备
由于冬季十分寒冷,尤其是遇大范围持续冰雪冻灾时,中国很多一线和二线城市出现“气荒”,季节性燃气供应不足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急需建立国家天然气储备基地和增加城市天然气储备。中国的天然气调入省区市主要有华北地区的北京、河北、山西和内蒙古,华东地区的江苏、浙江、福建、上海、山东和安徽,华中地区的河南、湖北和湖南,华南地区的海南,西北地区的甘肃和宁夏,西南地区的重庆,东北地区的吉林和辽宁。2010年底,河南平顶山、辽河、大庆、长春、河南文留、鄂尔多斯、河北雁翎、江苏淮安、湖北潜江、湖北应城、云南安宁等11地已被列入国家天然气储备选址[21]。今后需逐步加强北京、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上海、安徽、湖南、甘肃、宁夏、重庆和海南的天然气储备建设。由于“气荒”现象在大中城市更为明显,加强各级城市LPG储备对于缓解季节性和突发性城市“气荒”十分重要。
(六)分区能源外交和“走出去”
允许各级地方政府在外交部的认可与指导下,开展次中央能源外交,边境省份可以依托与其他国家接壤的优势,强化“边贸外交”和“能源外交”,为双方能源领域的合作进行导航和奠定良好基础,加强东北三省、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的能源合作,加强西北地区各省与中亚国家、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加强西南各省与东盟国家的能源勘探、开发合作。东部经济发达省份虽不与别国接壤,但具备开展次中央能源外交的雄厚经济实力,若给予一定能源外交自主性,次中央能源外交将更卓有成效。这些次区域开展能源外交合作可以丰富能源外交的成果,为中央能源外交开辟新路径,在今后能源“走出去”战略中应给予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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