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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教育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2015-04-20第一智库陈贺丽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和利用客观世界时,遵守客观规律,依靠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注意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和有序发展的良性状态,是一种人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被称为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后的“第四大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是全世界共同追求的目标,但限于经济基础和思想认识及政治体制等原因,各国发展程度参差有别,其中日本环境教育比较成功,对其生态文明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而我国生态文明发展则相对滞后。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这种单纯追求经济发展的政策,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违背了生态发展的客观规律,尽管GDP数字提高了,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短期效应也非常明显,但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是令人触目惊心,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我国人口众多,资源需求量大,但我国资源呈现出“一多三少”的特点,即绝对数量多、人均占有量少、高质量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这就使我国在资源的供求上发出危险的信号。据统计,我国现有的主要矿产资源数达45种之多,但至2010年能够保证自给的只剩24种,估计到2020年,能自给的不会超过6种。第二,土地荒漠化日趋严重。土地沙漠化是指原本属于半湿润或者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人为过度利用土地,破坏生态平衡,导致该地区土地出现沙化现象的土地退化过程。土地沙漠化是生态失衡的重要表现,由于人类对土地的过度耕种或者放牧,破坏了植被对地表的保护和植被本身的再生能力,土壤沙化面积不断扩大。据统计,我国沙化面积达300万平方千米,每年因土地沙漠化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40亿元之多。第三,水资源日趋匮乏。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水资源利用率低,循环利用技术落后,且仅有的水资源也污染严重。据统计,我国现有的河流中被污染的已达到河流总长的42.7%,还有75%的湖泊,33.3%的水库,36.2%的地下水。这些数字告诉我们,解决水资源污染问题迫在眉睫。第四,空气污染严重。越来越多的雾霾天气明确显示着我国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而这些污染主要来自人为因素,包括工厂的废气排放,汽车尾气等,尤其是大力发展经济的今天,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发展迅速,这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据统计分析,目前我国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已不足4.3%,这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且每年新增的工厂和汽车数量急剧上涨,空气污染状况十分令人担忧。第五,固体废料处理乏策。固体废料指那些来自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固体废弃物,常见的有尾矿、工业废渣;生活中的塑料袋即著名的“白色垃圾”。由于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极速膨胀,这些固体废料的数量越来越多,仅工业废料每年就达12亿吨。白色垃圾更是危害巨大,且分布最广。目前,我国在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上还存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效果不佳的尴尬局面。

日本环境教育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日本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效卓著,在经济上,达到了发达国家水平,成为全世界公认的经济强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日本通过环境立法和政府重视,为后来开展全面而系统的环境教育打开了局面。日本通过持续、务实、有效的环境教育,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培养了人们保护环境的习惯。特别是通过环境教育,使各行各业的人们掌握了保护生态的科学知识和责任意识,因此,研究日本环境教育的发展对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战后,日本利用短短二十年时间快速从战争的废墟中壮大起来,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强国,这得益于日本的工业发展,特别是化学工业的发展。但这也造成了日本严重的污染,出现了许多公害问题。特别是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水俣病”、“痛痛病”、“四日市哮喘病”、“米糠油事件”四大公害事件为标志,意味着日本公害教育时期的到来。在这一时期,日本在中小学开展以公害教育为主的环境教育,其教学目的在“注重培养学生对于身边环境的主动关系意识,加深学生对环境的理解,提高学生参与环境活动的积极性,使他们通过亲身的体验能够感受和理解人类活动和环境的关系。”。首次在教科书中使用“公害”一词,拉开了日本环境教育的序幕。公害事件也促成了日本一系列环境法律的出台和政府机构的设置,如迫于公害事件的压力,日本国会第一时间颁布了公害对策基本法,紧接着通产省设置了公害科,厚生省设置了公害部,显示了日本政府应对公害事件的决心。特别是1970年,日本国会重新修订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这一年被称为“公害年”。这些法律的颁布和政府机构的设置,为环境教育的有效、持续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

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逐步加深,环境理念也从最初被动的公害教育转变为主动的环境教育。归其原因,一是四大公害产生的恶劣影响逐渐消除,公害问题淡化。二是这一时期日本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出现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特别是家庭汽车的尾气排放也逐渐成为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人们从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变为环境污染的施于者,反对公害的戗伐之声变为注重环保的内心自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环境教育,特别是开始在大学开设环境教育的综合性课程,培养了大量的具有环境保护技术的专门人才,这就使日本环境教育从中小学对环境的认识教育阶段上升到高校对环境技术研究层面,为日本今后的环保技术应用到实践提供了技术基础和人才储备。这一时期,日本政府成立了环境厅,极大提高了环境部门的行政级别,为今后环境工作的展开提供了有力的行政力量。其中,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大量环保行动,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带动效果。如环境厅举办的全国环境周活动,在这一周人们自觉参加植树、上街捡垃圾等环保活动,非营利机构日本环境协会编写各种环境教育资料等,都为日本的环境教育敲了边鼓、营造了气氛。

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的环境教育理念基本确立并逐步推广。城市、家庭型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地球规模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国际机构的重视。1980年在东京召开的世界环境教育会议,极大促进了日本国民对环境教育的关注度。日本就势提出“善待环境”、“可持续发展”、“生态学的生活方式”等环境教育口号,加大对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类组织的宣传教育,掀起了环境教育的热潮。文部省还尝试开展了学校、家庭、地区一体化环境教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保持这股环境教育的良好势头,日本环境厅专门设置了“环境教育恳谈会”,并发表了《环境教育恳谈会报告》。各级地方政府和自治体也据此报告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环境教育发展的可行性政策,特别是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教育,使其在发展时注意避免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防止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省了治理环境的资金,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环境教育的发展。最重要的是,日本国会于1993年颁布了《环境基本法》,从此,日本的环境教育从法律上真正取得了自己应有地位。随后日本政府发布的《环境基本计划》将环境教育正式融入社会长期发展计划当中,使其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日本环境教育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以环境教育普及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学校环境教育是日本环境教育的核心。日本政府重视在中小学开展公害教育,将环境教育内容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当中。中学教育要求学生理解自然界诸多事物的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并具备一定的环境调查能力和环境检测技术,学生需深入周边环境调查环境保护情况和检测周边的水质污染和空气质量。大学环境教育则更重视专业性和实用性,侧重为社会培养专门的环境保护人才,如北海道大学环境科学研究生院下设专业为:地圈环境科学、生态环境科学、物质环境科学、大气海洋圈环境科学,专业划分非常明确。我国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也要高度重视环境教育的作用,在中小学、大学、大中专院校及各类民办学校,大力渗透环保意识的教育和推广。尤其要打破我国长期以来应试教育的魔咒,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将环境教育课堂设在户外的实际环境当中,利用实际的调查结果和检测报告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决心。另外,日本的社会环境教育开展的也比较成功。通过政府、民间团体等组织的各种环境教育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理念,引导人们参与。如开展环境保护周活动,社区的环保示范餐厅等都起到了很好的环境教育作用。我国可以从社会环境教育入手,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会环境教育,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完善的环境教育体系,使环保意识遍布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真正实现环境教育一体化。

以环境政策制定引导生态文明建设。及时、科学环境政策的制定和环保机构的设立是日本环境教育的有力支持,更是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如通产省的公害科,厚生省的公害部,直至环境部的成立,环境保护机构地位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另外,从政策上看,从公害部公布的公害白皮书到环境厅颁布的《环境保护恳谈报告》,再到日本政府公布《环境基本计划》,都充分体现了日本政府对环境工作的重视。我国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加大环保机构的地位和职能,及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政策,以合理、科学的政策引导企业、家庭、个人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在宏观上,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离不开生态文明。”制定出各类企业的污染高压线,并坚决落实,保证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和谐发展。在微观上,要制定出各类企业的排放指数和污染物处理标准,并对其实行量化管理。从政策上防止企业一味地追求企业效益而不顾及对环境的破坏,引导企业在追求效益的同时,注重提高生产技术科技含量,减少排放,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加大对污染治理配套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实现企业生产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对于资源型企业,还要以政策引导其有计划地开采,杜绝过度开采,将企业的发展潜力定位在产品的深加工上,定位在资源的循环利用及利用率上。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方面,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和制度,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少用或者不用塑料袋,生活垃圾坚持分类处理;少开私家车,多坐公共交通等。

以环境技术培养保证生态经济腾飞。科学的环境技术是取得优异环保成绩的法宝。日本的环境教育不仅普及面广,更重视实用技术,从分析日本教育历程得知,从高中开始,学生就要到校外实地调查和检测环境的污染情况,这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锻炼是非常有效的,大学环境教育专业性更强,更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之相比,我国的教育还有较大的距离。所以,我国要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先得注重对青少年环境技术的培养,重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培养真正能适应各种实际工作环境的环境保护人才。这就需要我国的教育体制、学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相适应。只有培养具有真正实践技术的环保人才,才能将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向快车道。

以环境立法颁布保护生态文明成果。日本环境教育的顺利开展和环保工作的有力进行,离不开环境立法的有力保障。从1967年国会通过的公害对策基本法,到1970年对其进行的修订和通过的14个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直到1995年国会制定的《环境基本法》,日本环境教育最终获得了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一路走来,日本针对环境保护的立法从两个角度持续发展,一是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全面,如果说1967年颁布的公害对策基本法是当时应对四大公害的单方面的仓促之作,那么后来对其的修订和颁布的14个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则是立足日本现实和环境保护的现实上的全面而主动追求,这体现了日本环境保护的决心和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生态文明的勇气。二是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位阶越来越高。1995年颁布的《环境基本法》是一部根本法,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这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在日本政府心中的地位之高,已基本等同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样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经济的阶段,仅靠环境教育显然不能遏制一些不良企业以牺牲环境而追求短期效益的恶劣行为。只有借鉴日本的环境立法经验,制定并颁布全面而深入的法律法规,提高这些法律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使其成为遏制不法企业恶意追求企业利益的杀手锏,从根本上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一个优良的发展环境。

综上可知,日本环境教育给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我国要立足实际,有选择地学习和借鉴日本成功经验,使其成为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推动力。但解决环境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和付出,特别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仍然是当前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因此,必须慎重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值得庆贺的是,经过党和政府的长期努力,我国的环保问题已取得明显的成绩,我们坚信,只要所有人都参与进来,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必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健康的、快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道路。

(责任编辑: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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